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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科院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7      文字、图片来源:党政办      点击率:48

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和省林业局有关要求,经院党委第二十次会议研究决定,拟报废一批固定资产(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内可向院纪委、党政办反映。

院纪委电话:0851-83831102

党政办电话:0851-83929171

附件:2025年固定资产处置清单.xlsx

 

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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