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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6年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文字、图片来源:贵州省林业局      点击率:16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28号),现就做好2026年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全省省直企事业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市(州)企事业单位以及参加社会化评审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依据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林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43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创建账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可访问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或通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

(二)线上申报。7月1日至7月28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确认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点击“预约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7月29日8:00至7月31日17:00手动申报。申报材料填写及要求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申报信息填报错误、学术论文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四)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可撤回修改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用人单位及时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公示情况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并在系统中上传推荐。未被推荐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

(五)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前准确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六)评审费收取。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初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80元、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250元、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350元。省林业局确认接收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交费截止时间8月31日17:00前扫码交费。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四、正高级工程师代表作盲评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性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须在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作为代表作发送至邮箱lyjrsczc@163.com。代表作为word格式,正文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作-申报专业-标题”。

五、现场答辩

申报正高、副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及相关人员(转评、破格人员)需要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空岗申报要求。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最新的同级人社部门备案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备案汇总表及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和企业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同时,申报人应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

(三)严格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各申报人、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诚信承诺制度,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在系统中的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压实用人单位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领导审核把关职责,对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查处和通报。

其他本提示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历年来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关职称政策文件、评审条件、继续教育要求等可到“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相应板块查阅。

咨询电话:0851-86572183

附件:贵州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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